謝謝主席,
中國代表團感謝英國、荷蘭、哥斯達黎加聯合提交的相關提案。中方原則同意在REMP的設立過程中應公開、透明、確保各方平等有效參與以及考慮預防性方法而非原則,中方認為將“專家委員會”的說法改成“非正式專家組”更為合適。中方支持海管局目前做法,由法技委根據工作需要,決定是否設立非正式專家組,專家組由法技委委員牽頭,向法技委匯報工作,最終由法技委做出有關建議。就制定REMP的程序問題,中方認為,目前由法技委牽頭組織區(qū)域研討會討論如何設立REMP,形成法技委建議的做法是富有成效的,也符合成本效益原則,應當延續(xù)此種做法?! ?/p>
謝謝主席?! ?/p>